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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新疆中职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5-27 10:05:39


关于做好2012年新疆中职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教职成办〔2012〕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有关培养院校,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自治区《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加强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南疆四地州及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8所重点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简称中职定向师资班)到边远贫困地区任教,现就2012年中职定向师资班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自治区中职定向培养师资班计划

(一)招收普通高考考生300名,学制4年(民语言须另加预科一年)。由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以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4所本科高校承担培养任务。其中汉语言类占40%,民考汉(含双语班)占40%,民语言占20%(详见附件1)。

(二)招收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200名,学制2年。其中150名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等3所高等职业学院与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试点高职升本直通培养,采用“1+1”模式培养。其余50名采用普通高职升本模式,由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培养落实(详见附件2)。

二、关于招生简章

5月18日前,各招生院校根据中职定向师资班招生计划任务分配表,制定相关专业招生简章报送我厅。招生简章应明确培养院系、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专科阶段专业要求、选拔考试办法、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学位授予等内容。我厅审核后,将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统一发布,各校同时在本校网站发布本校招生简章。

三、关于招生宣传

5月30日前,各地、各高职高专院校做好“中职定向师资班”的宣传工作,使考生广泛知晓、及早准备。新疆教育信息网发布各校《招生简章》后,各推荐院校根据招生简章要求,认真对本校学生进行遴选,经公示后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推荐到各招生院校。各有关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四、组织考试

(一)普通高考考生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高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高职升本

6月7日前,各招生院校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选拔,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我厅。

五、关于人才培养方案

6月20日前,各有关培养院校要根据“中职定向师资班”的培养目标及生源特点,合理设计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加强师范教学教法培训,强化专业技能训练与岗位能力训练,并将人才培养方案上报我厅。

六、关于录取工作

2012年中职定向免费师资班普通高考生源安排在本科零批次录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在坚持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分的优惠政策。为了保证培养质量,招生院校可在《招生章程》中对相关科目的普通高考成绩提出要求。

高职升本生源根据选拔成绩(可综合平时成绩和选拔考试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

各招生院校如存在完不成自治区下达的中职定向免费师资班招生计划任务情况,可在一年级新生注册工作结束后,按照学生自愿报名、院校择优录取的方式,从相关专业普通学生中进行调整,补齐计划。

自2012年起,中职定向免费师资班学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拒签定向协议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它

中职定向师资班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时,须与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后,方可注册,且入校后不能转学和转专业。在校学习期间还可同时申请享受其他国家、自治区以及高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政策。

中职定向师资班在培养过程中实行“过程淘汰”制度,对培养过程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予以劝退。在完成学业取得规定资质后,经考核,直接按协议应急补充到师资紧缺的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其档案由培养院校直接迁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任教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履约。

“中职定向师资班”培养工作是一项具有高度政策性、原则性的工作,各院校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

“中职定向师资班”相关工作由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具体负责。

联 系 人: 刘献红  张  军           

联系电话:0991-7606219  0991-7606215

附件:1. 4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2012年招生汇总表

2. 2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2012年招生汇总表

3. 2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汇总表

4. 4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汇总表

5. 4年制民语言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 定向就业汇总表

6.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与免费师范生学习专业对照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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